本标准规定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污染识别、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地开发再利用时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其他类型的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可参照本导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地块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145土的分类标准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DB11/T1278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DB11/T1281污染场地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评估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