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已有资料或前期调查表明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
2.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
3.各类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的区域;
4.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区域;
5.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废物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的区域;
6.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
对于在产企业,还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等,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点及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包括生产废水排放点、废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放区域等。
按照“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 记录疑似污染区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