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和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另外省地矿所属14家地勘单位和河北地质大学作为协作单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分别其主要任务和职责如下:
1、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作为总实施单位,负责统筹划分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整体工作质量向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其主要任务和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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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省生态环境厅确定河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地块清单,并完成项目开展特需专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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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分配各工作环节实施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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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协作单位开展布点采样方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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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地矿局领导下组织各参与单位开展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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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终成果的汇总,并开展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之中的项目部审核工作,配合质控专家组完成本项目全程的质量控制和最终成果验收工作。